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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05-21 09:08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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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地方立法中充分发挥了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是充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方式和途径。近日,宣州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宣城市宣州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单位和公民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工作规则》共11条。主要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任期、交流培训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有7项;基层立法联系点任期与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室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推荐及其日常联系、指导、服务等工作。

  作为市辖区的地方权力机关,宣州区人大常委会虽然没有立法权,但是在配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中始终坚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比如,计划年内确定一定数量的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更广泛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范围,更高质量助力提升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文/陈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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