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  市政协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乡人大 > 郎溪

郎溪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发布时间:2021-08-18 08:40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一是完善履职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县选举的市人大代表43人,设2个代表小组;县人大代表177人,设9个代表小组;乡镇人大代表542人,设48个代表小组。全县共有各级代表活动室、联络室62个,让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有阵地,联系群众有渠道,服务群众有窗口,执行职务有平台。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出台了《郎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决定》《郎溪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方案》《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县人大代表和先进县人大代表小组的办法(试行)》等文件,激励代表依法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履行代表义务,促进代表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更好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三是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县乡人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服务,讲求实效”的原则,紧扣发展主题,主动融入县委发展大局,特别是结合“宣城发展·代表尽责”、“推进一体化、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全县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推动相关问题妥善解决,展现人大作为。

  四是坚持开展述职工作。本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选举产生的24名市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对600余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

  五是落实经费保障。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36.6万元/年,各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总额约27万元/年,明确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为100元/人/天。

  六是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印发《郎溪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进一步规范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提升办理工作实效。同时出台《关于评选优秀代表议案建议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暂行办法》,增强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的责任感,有力地激发了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文/郎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江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