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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11-05 10:44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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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2021年11月5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350名。各县(市、区)应选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照法律规定,根据户籍人口数确定。

  二、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选举出席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2名。

  三、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适当提高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

  四、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提高到27%以上,非中共代表的比例不低于35%。

  五、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2年1月8日前选出。




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案

(2021年11月5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四届相同,仍为350名。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宣州区  72名

  郎溪县  34名

  广德市  47名

  宁国市  37名

  泾 县  35名

  绩溪县  22名

  旌德县  20名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10名(不含市提名2名)

  其余73名由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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