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现将询问情况摘要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蔡修定: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预计全面完成,在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宣城也获得了优秀等次,但也还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请问在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上有哪些举措?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宋仁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围绕“116”工作思路,即围绕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1条主线”,坚守生态环境安全“1个底线”,全面推进服务绿色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文明创建、防范化解风险、党的建设“6项重点任务”,坚决完成省下达的各项约束性考核指标,在全省争先进、长三角争一流,为“追赶江浙、争先江淮”贡献环保力量。一是以更足韧劲深化环境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市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等指标保持全省领先位次。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力争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100%,劣V类比例保持为0,在用的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29%。二是以更硬举措确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零。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拍摄制作市级暗访片。坚决抓好中央、省级交办我市问题整改,对已验收问题持续跟踪督查。三是以更实步伐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组织宁国市、绩溪县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郎溪县、广德市、泾县争创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力争“十四五”末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成率达90%。四是以更大力度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监管,坚决杜绝环境安全事件发生。增强应急能力,细化“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持续发挥全市应急物资库、技术库和专家库支撑作用,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搭建监测数据平台,采购应急监测装备,全面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司火根:有群众反映,我市仍存在部分雨污分流改造、污水收集管网错接混接现象。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快推进解决?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吴丽云:为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我市自2019年起启动了城区范围内相关市政道路、小区雨污水管网的分流和整治修复工程。将加快解决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错接混接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程进度。一是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分人分片落实工程进度推进责任,随时管控施工过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每日工程进度按计划落实到位;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分析、解决各项施工问题。二是强化进度管理。督促项目加强生产管理,确保施工人员、机械、材料充足,满足施工进度需要。截至目前,有38个作业面同时开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68人、工人637人,计划五月底开工作业面将达到60个。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力度。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对接,优化施工计划及相关导行方案,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加强与社区及相关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对接,尽可能全面排查小区内污水堵点及错接混接情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四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项目公司制定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人员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参建人员安全宣传、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施工前做好深基坑、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专项方案论证,同时定期开展相关防护设施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黄煌:调研了解到,各地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开展矿山整治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停产矿山修复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请问如何解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尚飞:为有效解决停产矿山生态修复问题,落实好《宣城市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发挥专家作用。组织专家对在建生产矿山“把脉问诊”,为推进矿山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分类指导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需要治理的指出整改措施,完成修复任务的认真开展验收。截至2023年一季度,全市未完成生态修复的在建生产矿山23个,其中20个为停产矿山,较2022年底的33个大幅减少。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将矿山生态修复完成情况作为办理采矿权审批的前置条件,印发了《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的通知》,将基金管理规范、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显著的矿山企业,优先推荐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管理。矿山企业未按规定计提、使用基金,生态修复不到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其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申请。三是推进源头化解。积极为停产矿山企业解决困难,出谋划策,帮助企业恢复生产,让其有能力在矿山生态修复、绿色矿山建设上负起应有的责任,实现政企双方合作共赢与良性互动。同时,引导恢复生产无望的停产企业在协商后进行关闭,完成生态修复并注销采矿权。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纯:根据有关部门反映,交通船舶码头污染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随着航道开通,造成污染越来越严重,解决这一问题,请问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汪军:我市现有航道22条、423公里,港口13家、泊位36个,船舶2812艘、载重575.6万吨。2022年,完成港口吞吐量1313万吨,水运降低物流成本约4.95亿元,经济产值约21.36亿元,创成我省首个“零碳码头”“零碳船舶”。近年来,我局一手紧抓水运产业经济发展,一手紧抓生态环保工作落实,以“三开展、三加快”为抓手,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中所遇污染问题,基本做到了“尘不上天、污不下水”。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一是开展无证经营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共拆除“脏、乱、差”无证经营码头22家、整改提升8家。二是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物专项整治。实现船舶污染物全过程电子监管,2023年以来接收船舶垃圾0.7791吨、生活污水30.7553m3、含油污水3.278m3,转运处置率接近100%。三是开展港口航道扫测清障专项整治。列支专项经费21万余元,开展航道扫测清障工作,清除水下碍航物2处、滩涂遗弃水泥船7艘。四是加快港口码头防污配套设施建设。建成车辆喷洗装置、作业面雾炮机、皮带防尘罩等设施,建设码头地面雨污水收集管网和三级沉淀池,完成海棠湾沿线码头进港道路4.5公里硬化。五是加快港口岸电船舶受电设施建设。2022年建设岸电设施30套。2021年、2022年完成306艘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发放补助1691万元;2023年,计划完成54艘改造任务。六是加快执法监督联合检查创新建设。2022年8月1日,联合芜湖、马鞍山等地签署芜申运河(安徽段)联合巡航执法合作协议,开展联合执法,202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执法车21台次、执法艇21艘次,立案处罚4起,查处三无船舶1起并责令拆解,办理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案由案件9件;2023年3月22日,成功办结首例水上交通非现场执法案件,在全省率先实现“零突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彪明翠:目前,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够,无害化程度不高,请问如何解决这类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胡旭华:养殖粪污处理是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我们高度重视,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出台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若干政策》和《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将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乡村振兴考核、水污染防治等多项考核。二是强化技术指导。我市始终瞄准资源化利用前沿技术和模式,建立畜牧技术人员与养殖企业结对帮扶制度,举办培训、实地指导、建设设施、编印台账、规范管理,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推广。2021年我市该项工作获省政府激励,2022年全省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三是争取资金支持。争取资源化利用相关资金2414万元,对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奖补;争取省级商品有机肥推广资金补贴。2020年以来,市内4家有机肥厂落实补贴5691万元,推广商品有机肥27.65万吨。四是强化部门协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污染问题查处,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共同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及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组织“互查互促”活动,加强技术交流、督查问题整改。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2年市级仅受理养殖污染信访件1件。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章毓煌:目前,我市各地在建筑、拆迁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时有发生,请问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哪些对策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高捌玲: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面: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台账,明确局属科室(部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台账清责任明,定期调度研究扬尘防治工作,确保扬尘防治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通过现场巡查、视频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建筑工地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同时按照“一次约谈教育、二次停工整改、三次移交查处”的原则,加强对扬尘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形成严的态势;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提高项目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遵守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动自觉;四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引导督促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和“绿色工地”试点项目,提升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拆迁工地扬尘防治方面: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拆迁工地征收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二是坚持常态化巡查。建立拆迁工地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拆除单位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拆除过程湿法作业和建筑垃圾清运、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三是强化联合执法。会同市城管局、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及所属街道办事处共同加强拆迁工地扬尘防治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方钦榜:据了解,有的住宅小区门面房的餐饮单位油烟无序排放,影响住户生活和环境卫生,导致投诉不断。请问,针对这个问题,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吴丽云:一是强化油烟净化设备安装率。针对处于装修期间的餐饮单位提前介入,督促业主按照应装尽装工作要求,开业前必须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到位。同时要求油烟管道排放口远离居民小区等,避免发生油烟污染情况。目前市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95%。二是强化油烟净化设备使用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存在油烟净化设备运行不正常、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问题整改。发放《宣城市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本》至城区沿街餐饮单位,及时上门督促按照一月一清洗、一月一登记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最大限度降低油烟污染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强化油烟污染投诉处置力度。针对市民投诉关于油烟污染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责令相关餐饮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直至完成整改。定期、不定期巡回“复诊”已整治点位、已清洗点位,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坚持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坚持餐饮单位季度摸排检查、登记造册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台账。现场查看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运行、清洗、维护、排放等情况,指导餐饮单位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备。2023年第一季度摸排检查了732家餐饮单位,总体情况较好。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李炳富:做好“店小二”,优化营商环境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在做好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宋仁昕: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促进和服务支撑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全市范围环境要素指标统筹,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力度,腾出环境容量,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保障项目顺利落地。二是提升环评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40%以内。创新开展“打捆+承诺制”审批,有效降低企业环评成本,节约项目环评办理时间。三是优化监管方式。通过科技手段开展“互联网+非现场”监管,减少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容错免罚。四是主动为企服务。做实“环保管家”,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环保排查服务。深推“环企精准云普法”,提升企业知法守法意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立市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壮大节能环保等产业,激发绿色低碳新动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