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广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贯彻执行《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会上,市公安局就全市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了主要汇报。随后其他与会单位就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中取得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展开交流发言。
执法检查组对各部门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庞大、违法行为频发、管理成本高昂,其管理规范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要进一步凝聚合力、齐抓共管。一要加大宣传,要持续做好宣传、引导、督促工作,提高《条例》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二要强化管理,抓好源头管理,规范监管销售网点,禁止销售违规、超标车辆;强化路面管控,依法查处非法改装、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停放充电,加大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检查劝导力度,共同维护交通和消防安全;三要完善设施,科学规划城市交通建设,努力让智慧交通保障出行畅通安全,配套建设居民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化充电设施,不断满足群众出行基本需求,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文/欧阳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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