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陆永梅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27日宣城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陆永梅提出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决定:接受陆永梅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