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和中央、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研究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机关全体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认真落实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聚焦主题、注重实效。全体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专题培训,认真开展个人自学,通过各种方式深入领会。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要坚决摒弃应付思想、过关心态,坚决避免学习大而空、学用脱节的问题,着力在学用结合、以学促干上下功夫。
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文/耿世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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