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彪明翠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24日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彪明翠提出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决定:接受彪明翠辞去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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