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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泉率队开展《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7-20 21:16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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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泉率执法检查组赴广德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检查《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12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所在村,详细了解传统村落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的修缮维护、活化利用等情况。并在绩溪县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条例》实施三年来,各地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改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条件,修缮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植入民宿、研学等业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推动《条例》更好实施,检查组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实现四个转变。认识上从“要我保护”向“我要保护”转变,保护优势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规划编制上从“为规划而规划”向“因保护发展需要而编规划”转变,解决保护什么,怎么保护的问题,为活化利用做好指导。资金投入上从“单纯向上要资金”向“既要向上争取资金,更要争取社会资本”转变,变投入为投资,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实现长期运营。在工作定位上从“保护上当先进”向“更要在活化利用上当表率”转变,从单个村保护发展到片区保护,整合优势资源;守住保护底线,创造更多模式,探索多种方式方法;盘活乡村特色资源,发展产业,结合古建产业,培育徽派建筑企业,抓好建筑工匠培训,在努力延续文脉,塑造新貌上下功夫,积极打造传统村落保护的宣城样板。(文图/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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