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党中央关于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的要求,绩溪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代表+法官”联系机制,将人大监督职能与法院职能深度融合,不断拓展联系渠道、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
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制度保障。县人民法院在邀请县人大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的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研究出台《绩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与县人大代表联系的实施方案》,由院领导带头,成立11个联系小组,分别负责对接联系12个县人大代表小组,加强走访联系,主动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通过建立常态长效的代表联系机制,多渠道、多维度倾听代表声音,主动接受监督。
坚守为民情怀,搭建沟通桥梁。面对面交流、倾听代表声音,是知民情、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牵头,建立“代表+法官”联合走访机制,依托代表履职平台,深入社区、村等一线走访,围绕民生保障、家庭及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通过实地调研、民情恳谈等方式收集群众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立“台账式管理+动态化跟踪”机制,实现民意收集与纠纷化解“双下沉”,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法治动能。
协同破解难题,探索多元联系渠道。充分发挥代表长期扎根基层、熟悉乡土人情、通达社情民意、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等多重优势,结合重大案件庭审、集中执行等重要工作开展联系活动,将代表履职与法院工作有机融合。通过“代表触角”与“司法专业”的深度融合,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文/周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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