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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17 17:26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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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报告的意见

2024年5月1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3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职尽责,全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省对市下达的生态环境10项指标中,完成9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宣城建设取得新进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稳固;生态环保工作还没有完全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局部区域和个别时段的环境问题仍需进一步破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美丽宣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山水秀美生态强市建设,努力实现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生态环保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由注重攻坚向重点攻坚与系统治理相结合转变。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不断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建设获得感,推动美丽宣城建设。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同,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扬尘源专项整治、移动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深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重点实施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流域系统治理,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加速推进“引港入宣”原水工程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速提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水平,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三)序时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持清单化、闭环式推动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及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要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监督,坚决防止滑坡反弹。要切实加强对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举一反三推进同质性、衍生性、关联性问题一体发现、一体整改、一体见效,真正形成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的闭环工作机制。

(四)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大力推进“科技监管”“智慧环保”等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基层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提升。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转变。不断向纵深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形成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作合力。

(五)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发展与保护共进,有序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大力实施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大幅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积极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努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转型,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为抓手,提升生态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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