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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22 15:45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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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蔡修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宣城市2017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强化预算管理,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编制的决算草案符合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市本级决算。
  会议认为,201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1-6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33.4亿元,增长16.3%。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会议指出,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较大,新增财力难以满足政策性支出需要;预算决算编制不够细化,少数单位和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强;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偿债压力较大等。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依法规范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资金统筹和相互衔接。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依法细化到位,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严肃预算执行,凡属预算调整范畴的资金变动,必须履行法定程序。加强部门决算编制管理,实现预算决算相互衔接,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财政资金流向和预算决算差异情况。
  二、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和扶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做大经济体量,夯实税源基础。加强政策研判和调查研究,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政府各类专项基金。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民生事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预算法和其他财经纪律的行为。积极配合、协同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加大整改和追责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实效。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科学决策债务资金投向,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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